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0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下设食品、商贸和计算机三大专业群。建有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和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西点/糖艺和西餐烹饪3个项目的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集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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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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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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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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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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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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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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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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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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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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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政及相关专业;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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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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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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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会展管理及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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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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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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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养、西餐烹饪、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康养、西餐烹饪、酒店管理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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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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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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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联网、大数据、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大数据技术应用或物联网技术应用相关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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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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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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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报名邮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填写完整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
(1)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并保证所有附件资料齐全;
(2)《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个人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的考核方式由面试、专业科目笔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考核合格者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5975980
监督电话:021- 62876948
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