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批)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歌剧院是一家有着国际文化大都市“艺术航母”之称的综合性大型文艺院团,是创作演出歌剧、交响合唱、交响乐、舞剧为主的事业单位。作为上海打造“亚洲演艺之都”的中坚力量,上海歌剧院坚持“多元、新锐、精湛”的艺术定位,秉承“坚持民族原创、传承世界经典、弘扬时代精神”的艺术追求,始终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己任,创排了一系列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中外优秀作品,成为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一大卓越品牌。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建兼文秘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党建兼文秘
所在部门:党政办公室
招聘人数: 1人
职级序列:管理九级
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剧院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做好党务文件、宣传稿件等文字撰写,配合推进日常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剧院的收发文(包括机要件)和文件流转登记工作;
(3)协助完成办公室相关的日常行政事务及业务类工作,包括公文写作、会议安排、来访接待、重大演出或活动的支持工作;
(4)负责剧院的文书档案以及外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保管工作;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4)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写作各类公文;
(5)熟悉党务和文秘工作、有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档案管理资格证书者优先;
(6)热爱文化艺术,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交资料
①《上海歌剧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登录上海歌剧院官网“关于我们—人才招聘”中下载);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同时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④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⑤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至上海歌剧院招聘邮箱: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者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证件证书、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剧院会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笔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三)笔试
笔试考查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平均分之上,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最终根据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五)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传真:021-62491209
邮箱: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官网:www.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021-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