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市属事业单位。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2.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以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方式
英语教师、艺术老师、 数学教师、机电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
主要采取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教学技能和教师及其他岗的综合素质。
(二)报名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教师、艺术老师、数学教师、机电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岗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6:00结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英语教师、艺术老师、数学教师、机电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计算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有应聘意向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1.《2024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详见附件1)、
《2024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应聘信息统计汇总》(详见附件2)、
《社会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非应届生填写)、
《应届生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4,仅应届生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个人信息页);
4.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正反面;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教师资格证(如有);
7.中专(如有)及以上至最高学历,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
(如果最高学历为研究生,则以下证书均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大专毕业证(如有)、中专毕业证(如有);
如果最高学历为本科,则以下证书均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大专毕业证(如有)、中专毕业证(如有));
8.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高等教育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在有效期内的PDF版文件,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且纸质材料投递报名方式。全部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shkjglxxr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户籍—最高学历学位;电子邮件发送的同时,将全部应聘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办公楼407室,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人事收(邮编200433)。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缺一不可。如未通过审核,纸质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应聘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报考信息、在附件1《2024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中粘贴或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附件1《2024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中承诺部分未填写,无电子签章者,为无效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交完整报名资料,资料不全不予筛选与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准考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低于试卷满分60%的,不予进入面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公开招聘考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对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心理测试、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考生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上海市居住证(如有)、中专及以上全部教育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验证资料)、《2024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2024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应聘信息统计汇总》、《社会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应届生应聘人员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投递简历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电子邮箱、电话等通知,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其他要求:
请考生随时关注查阅通知,并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一)按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无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学校按照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情况反映严重的问题,经组织调查事实清楚的,不予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聘用。所有聘用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个人情况符合调档至我校,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我校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邮箱:shkjglxxrs@163.com
联系电话: 65575650
联系人:姬老师、缪老师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