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收养和安置社会孤老、有家寄养的失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康复、膳食营养等服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生(专技初级)1名;
护士(专技初级)2名;
营养师(专技初级)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本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下载填写附件2《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将《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联系邮箱:sifurs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我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诚信纪录等。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822396夏老师
监督电话:64410220张老师
联系地址:松江区永隆路788号
联系邮箱:sifursk@163.com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