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岗位院内选拔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食品学院内公开选拔团委书记及副书记岗。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基本条件
1.岗位名称:食品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
2.选拔范围:食品学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3.岗位任务: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认真;
(3)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交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
(5)对岗位工作主动思考,思路清晰,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
(6)热爱共青团事业,具有共青团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选拔程序及工作要求
1.选拔程序:
(1)8月30日,院党委会通过选拔方案。
(2)9月5日,确定候选人。选拔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个人自荐,请填写《食品学院选拔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9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liu@shou.edu.cn;组织推荐,材料9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liu@shou.edu.cn。
(3)9月6日-9月8日,由院党委负责考察、面谈。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师德师风,注重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考察。
(4)9月中旬,由党政联席会组织面试、确定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宣布任免。
2.工作要求:
(1)综合考虑年龄梯次、学科专业、学历职称等要素,着眼于提高干部层次和素质;
(2)优先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进入该岗位;
(3)干部选拔工作要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党员、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向学校、院纪检委员检举、申诉。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