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人防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本市市级机关人防指挥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建设,以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等。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暖通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1人;
(二)通信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1人;
(三)给排水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1人;
以上岗位均为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方向。
(四)工程管理(专技十二级):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二)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户籍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岗位说明
(一)工作职责
1.暖通、通信、给排水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
(1)操作岗位所属专业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2)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巡检巡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排故修理、记录登记等各项工作。
(3)落实安全保密责任。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程管理(专技十二级)
(1)参与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图纸审核。
(2)在部门主管领导下,负责监管工程建设的现场施工和维修,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
(3)落实安全保密责任。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暖通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
(1)2年以上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通风系统设施设备工作原理、电气设备知识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土木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及相关专业
(3)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细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故障的能力。
(4)有责任心、讲团结、善奉献、肯钻研。
2.通信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
(1)2年以上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信息系统、弱电通信系统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特点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电子信息类/通信相关专业;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相关专业。
(3)掌握网络通信基础和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4)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细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故障的能力。
(5)有责任心、讲团结、善奉献、肯钻研。
3.给排水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
(1)2年以上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给排水系统知识及供油系统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土木类/给排水专业;给排水相关专业。
(3)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细心,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故障的能力。
(4)有责任心、讲团结、善奉献、肯钻研。
4.工程管理(专技十二级)
(1)2年以上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及规定。
(2)土木工程专业(偏结构方向),具备工民建专业背景。
(3)能对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有协助解决设计、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4)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细心,有责任心、讲团结、善奉献、肯钻研。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请将《2022年人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截图、学历学位证明、相关专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地沪籍人员)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本以压缩文件(zip、rar)形式发送到rfzx1501zp@126.com电子邮箱。文件名为:人防中心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周五)。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根据报名邮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集中招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由人防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我中心将针对招录岗位要求出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专业能力。
(四)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防疫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参加面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有效期内核酸检测报告,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面试或资格审核。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邮箱:rfzx1501zp@126.com
联系电话:23179816
监督电话(邮箱):23179803;rfzxjijian@126.com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工程管理中心(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老干部活动室)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