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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星辰计划专项招聘3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11:52:22
  2023 年浦东新区“星辰计划”专项招聘公告(事业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专业人才服务引领区建设,现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星辰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
 
  一、招聘岗位
 
  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交委、区审计局下属 17 家事业单位,招聘岗位27个,招聘 31 人。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2023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
 
  4、在校期间获得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优先考虑。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3 年浦东新区“星辰计划”专项招聘简章(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简章”)
 
  三、招聘程序
 
  1、空中宣介。2022 年 10 月28 日上午10:00-11:00在抖音、哔哩哔哩平台开展空中宣介,进行岗位推介、职业分享等。(空中宣介二维码附后)
 
  2、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 年10月28日10:00 至 11 月 2 日 16:00 登录“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报名(须使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的账户、密码登录报名,随申办APP二维码附后)。报名请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清晰且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75 至150 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在线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得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报考岗位招考条件,报考无效。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简章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2022 年 11 月 9 日 10:00 至 11 月10 日16:00,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3、在线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2 个环节。初试为结构化面试,复试为专业能力面试。部分岗位(规划设计、土地规划设计)在复试阶段另行组织专业科目笔试(详见简章“备注”栏)。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 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若因复试成绩并列超出1:1 比例,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复试含专业科目笔试的按笔、面试各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因综合成绩并列超出1:1 比例,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复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复试面试成绩并列,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进入体检人员,复试笔、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 60 分(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4、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公示。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台公示 7 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58604297
 
  监督电话:20742805
 
 
  2、空中宣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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