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较强执行力;
(三)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
(一)兴趣小组(绘画类)教学岗(专技岗位)1名,主要负责为离退休老同志兴趣小组班开展活动提供教学指导。
条件要求:
1.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绘画美术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已取得艺术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尊重老同志;
5.能根据学员不同水平,完成教学课程设置规划以及教学内容设置,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6.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7.须参与节假日及办公室应急24小时值班;
8.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课题研究岗(专技岗位)1名,主要负责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专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跟踪(主要涉及课题报送、课题立项、课题调研、报告撰写、成果转化)等。
条件要求:
1.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社会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社会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尊重老同志;
5.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对离退休干部政策有一定的了解研究,能独立完成课题调研工作并及时在各节点完成材料报送,能适应加班要求;
6.能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的应用;
7.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
8.须参与节假日及办公室应急24小时值班;
9.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2)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报名兴趣小组(绘画类)教学应聘者可提供自己绘画作品照片。
(3)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压缩,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ds5404@126.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的形式命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提醒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在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老干部活动室将进行初审筛选,并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谈考核(未通知参加面谈考核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收到面谈考核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约定的时间至市交通委老干部活动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专业考核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组织逐一面谈,进行专业考核,每人15分钟。面谈人员由活动室党政主要领导、外聘专业考官等组成,一般为5人。
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相关问题等进行提问。应聘兴趣小组(绘画类)教学岗人员需提供自己本人创作的绘画美术作品并进行现场介绍讲解。
面谈结束后,面谈考官对应聘人员逐一进行专业考核评分,最后应聘人员成绩取总分平均分,将根据平均分排名,录取得分最高者,面谈评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相关应聘人员到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考察
由老干部活动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空缺。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本市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54670322
邮箱:hds5404@126.com
监督电话:23115161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