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以下简称“营地”)是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青少年国防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校外活动研究和活动平台建设、相关校园体育运动训练基地建设等职能。结合营地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现营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招聘岗位:
1.专技岗位:教师(应届毕业生),职数:4名;
2.专技岗位:教师(社会人员),职数:1人;
3.管理岗位:教学辅助管理(应届毕业生),职数:1;
4.管理岗位:教学辅助管理(社会人员),职数:2。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教师
岗位描述:组织学生(高中、初中、小学等)开展国防教育、研学实践、公共安全教育实训等综合实践活动,完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的其他校外教育工作,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发及活动策划。
招聘对象与条件:
1.应届毕业生4人
具有工学、教育学、军事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2.社会人员 1人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校外教育教学及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且有较高水平的校外教育研究成果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学辅助管理
岗位描述:组织学生(高中、初中、小学等)开展国防教育、研学实践、公共安全教育实训等综合实践活动,完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的其他校外教育工作的辅助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发及活动策划的辅助管理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
1.应届毕业生1人
具有工学、教育学、军事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优先,任教学科不限。
2.社会人员2人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优先,学科不限;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校外教育教学及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且有较高水平的校外教育研究成果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营地官方网站(http://ogb.edu.sh.cn),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营地招聘邮箱:dflzzhaopin@163.com,邮件名及附件以“姓名 应聘岗位”命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注意:1.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营地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注: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通过初审的对象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通过的分数线为参加本次考试考生的平均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列出拟录用人员,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相关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若前一名体检不合格,由后一名依次替补)。
(五)考察
由营地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若前一名考察异常,由后一名依次替补)。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口罩,须配合测量体温,并根据要求配合出示相关核酸报告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考核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59233000-3020
监督电话:59233000-3688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