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上海市实验学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浦东新区三方合作共建,是一所集教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学校实行小学、初中、高中十年一贯制弹性学制,其中小学4年,初中3年,高中3年。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 |
小学教师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1 |
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 |
南码头路1316弄1号 |
小学数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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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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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 |
初中道德与法治 |
1 |
东明路3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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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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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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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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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 |
高中心理(国际部) |
1 |
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 要求双语教学,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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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国际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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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地理(国际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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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国际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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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经济学(国际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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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国际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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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国际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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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 |
2 |
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 物理教师岗位有物理实验员经验者优先考虑。 心理教师岗位需承担部分学校科研工作,有科研经历者、博士生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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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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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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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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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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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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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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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心理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1.学历学位要求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专业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段应专业一致,初中学段应专业相关。应聘英语学科的人员应为英语相关专业毕业。
3.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须持有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教师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须持有外语等级证书。
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任教英语学科的须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报告单或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可不作此项要求,国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雅思、托福、GRE等证明其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可提供对应语种课程合格成绩单)。
(二)社会人员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1.学历学位要求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专业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段应专业一致,初中学段应专业相关。应聘英语学科的人员应为英语相关专业毕业。
3.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本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提供定期注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未在注册范围内的除外)。
4.年龄及职称要求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要求:①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5.外省市社会人员
(1)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2)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各类从业资格、年龄及职称等要求。
三、招聘办法:
1.公告:
将招聘简章发布于上海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网站。
2.报名:
报名网站:http://www.sesedu.cn/web/syxy/5190001.ht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3.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对通过者发出考核通知。
4.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成绩排名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
5.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及体检:
浦东新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并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学校组织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情况及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经浦东新区教育局审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国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0866316
监督电话:021-50866205
学校网址:http://www.sesedu.cn/web/syxy/5190001.htm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23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