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 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6. 应届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卫生测评分析(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信息应用情况研究分析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可熟练操作SQL等数据库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整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有医疗行业信息化3年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卫生标准研究(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公共卫生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基础扎实,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卫生信息标准及专业应用,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3.具有高度集体意识,端正的思想作风,并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4.具有相关卫生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三)数据评价研究(2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
2.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
3.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责任心强。
(四)网络和信息安全岗(2名)
岗位描述:
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计算机、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及以上;
2.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熟悉主流网络及安全设备的配置及主流的网络攻击的技术及防护方法;
4.熟悉Linux、Windows等服务器的维护,熟悉服务器虚拟化技术、云平台系统的维护,熟悉国产软硬件者优先;
5.具有以下认证证书之一者优先:华为网络工程师认证、华三网络工程师认证、CISP、CISM、RedhatRHCE;
6.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数据库维护(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数据库维护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
2.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语言;
3.熟悉分布式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者优先;
4.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2、注意事项: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应当于报考截止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占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其中未达及格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并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07室 邮编200040
邮 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