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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奉贤区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9:55:59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奉贤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奉贤区行政学院)是在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对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阵地。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3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中共党员。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6、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述、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者或在本专业领域获得过科研成果奖(第一作者成果)者优先。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9、身体健康。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fxqwdx@163.com,并将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百曲路766号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奉贤区行政学院)办公室。

2、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命名的压缩包):

(1)填写完整的《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奉贤区行政学院)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提供学信网认证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盖章的应届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3)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代表性成果(专著提供封面、目录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word版、发表截图、知网截图);

(5)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3、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应聘者的报名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校院对照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择优遴选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二)考核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校(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有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组成,时间初定为2023年6月上旬,具体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百曲路766号

电子邮箱:fxqwdx@163.com

考务咨询电话:67188215 王老师

附件: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奉贤区行政学院)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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