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的科学研究类事业单位。中心加挂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发展研究、经济运行分析、专项资金管理、人才服务、编辑出版等职责。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简章。
3.有志从事产业和信息化研究咨询、项目管理等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研究分析师 |
1 |
项目分析师 |
2 |
合计 |
3 |
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情况表》,填妥后随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sheit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研究分析师/项目分析师 本人姓名。报名时间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名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可能采取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5.考察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仉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54669777*7869、54669777*7858
监督电话:23112789
联系地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
邮编:20002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