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隶属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我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我单位人事联系。
(三)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分):102.9分,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拟录用(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系统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huyujing2009@sina.com,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递补资格,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及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5871918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9层
邮箱:huyujing2009@sina.com
监督电话:58718977
上海市双拥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