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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鲁迅纪念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15:03:42

上海鲁迅纪念馆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是对外文化交流窗口。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类纪念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护和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物保护 1名 专技岗位

  教育策划 1名 专技岗位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目前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文物保护岗位

  1、工作职责

  (1)制定馆藏文物、资料、美术品、音像制品等的保护计划,并督促、检验施行;

  (2)督促与检验馆藏文物资料、美术品的修复;做好馆藏文物复制的联系、验收等工作;

  (3)助做好文物保护设备的调研、采购和管理使用工作;做好文物,特别是纸质文物的保护工作;

  (4)协助本馆藏品及数字化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历史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文博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者或有相关博物馆从业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对博物馆行业有一定了解,对纸质文献装裱等有一技之长;

  (4)了解鲁迅生平及与鲁迅相关的人物与事件;对文物保护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术有一定了解和实践经验。

  (二)教育策划岗位

  1、工作职责

  (1)参与纪念馆社会教育与宣传活动;

  (2)承担纪念馆日常开放工作以及基本陈列与专题展览的接待、讲解工作;

  (3)编写相关普及性文字读物;

  (4)做好各项社会教育与宣传活动资料等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学类、社会学类专业;

  (2)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或日语N2级以上水平;

  (3)有一定的策划实施馆内外宣传教育活动能力和讲解接待、处理社会公共关系的能力。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6日24: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202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及笔试成绩查询单(包含报名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3)所获所有学历及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4)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

  (5)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院校尚未毕业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6)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8.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邹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021-56962093

  监督电话:021-23115563

  监督邮箱:zp@eastjob.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