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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安康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0:00:59
  安康高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经市人社局批准,拟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4年安康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应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需明确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http://renzheng.cscse.edu.cn/)。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在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安康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s://www.sxakhidz.gov.cn/)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621室。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
 
  (1)《2024年安康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1:1的岗位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面试
 
  面试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要求组织实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协同配合。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所有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赋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讲课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服务期内辞职、离职的,纳入个人诚信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后,应关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
 
  (二)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0915-3362582
 
  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0915-3368111
 
  监督电话: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5-322511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