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2023年公开遴选师训教研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师培训和教研教改水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从全县公办中小学校中公开遴选部分优秀教师从事专职师训教研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为县师训教研中心公开遴选师训教研员5名,具体岗位为:
1.中小学英语师训教研员1名;
2.中小学思想政治师训教研员1名;
3.初中史地生师训教研员1名;
4.初中语文师训教研员1名;
5.中小学心理健康师训教研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修养。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教研能力。
3.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功底,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4.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资质证书,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在中小学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班主任工作经历至少6年及以上;
6.年龄在4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者可以放宽至50周岁),身体健康。
(二)否决条件
1.上一学年度有旷工情形,病假累计超过9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法定假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或正在立案调查处理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不符合遴选要求的。
(三)其他条件
具体见附件1《紫阳县2023年公开遴选师训教研员岗位信息表》。
(四)加分条件
1.三级三类骨干教师:获得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分别加分3分、2分、1分;获得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分别加分2分、1分、0.5分;获得县级教学能手加0.2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等次计分。
2.获得荣誉:获得国、省、市、县政府综合类表彰的分别加4、3、2、1分;获得国、省、市、县级教育、人社部门表彰的分别加3、2、1、0.5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等次计分。
3.课题研究:主持完成国、省、市、县级课题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参与完成国、省、市、县级课题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等次计分。
4.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有专著(由国家审定的出版单位出版,出版物有书号)的,每出版1本,加2分。公开发表论文(指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的正式期刊上发表文章,正式期刊均有CN刊号,且为独著者或第一作者;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每发表1篇加1分。
以上三级三类骨干教师、课题研究成果、出版专著和论文发表等加分项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加分。所有加分累计上限为5分。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紫阳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502室)。
3.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紫阳县2023年公开遴选师训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所在学校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多报无效,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紫阳县2023年公开遴选师训教研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附件1《紫阳县2023年公开遴选师训教研员岗位信息表)。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县局人事股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本公告要求和报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可以为1:1,低于遴选计划的,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与职位(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面试。8月26日15:00—17:30,在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8月27日7:00开始面试,面试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素养、教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40%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8月27日14:00--16:00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教育政策、业务知识、实践思考、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内容。笔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五)公示。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职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有关问题处理
(一)被选调的教师,进入县师训教研中心按照岗位空缺情况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执行新聘任岗位的工资标准。
(二)被选调的教师,经查实不符合本次考试条件的,或在相关证件上弄虚作假的,或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一律予以解聘回原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或教育业务单位各类遴选考试,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视其情节对涉事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和公告,请予关注。
(二)本公告由紫阳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5-44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