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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眉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12:09:49
  宝鸡眉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程序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司法警察4名。
 
  三、招聘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35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75cm,有C1驾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武警或居住地在眉县的优先,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宝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现场提交资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②线上报名: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点击下方“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图片,提交资料报名,采取线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日8︰30—3月5日17︰30。
 
  4.报名要求:线上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程序,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如下资料;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页正反双面);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5)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表见附件);
 
  (6)退伍军人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图片标准:300K-10M;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咨询报名电话:0917—3536196 3536789
 
  (三)面试及体能测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总分100分,按面试成绩的50%计入综合成绩。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体能测试考核项目:立定跳远、俯卧撑、4*100米往返跑 。总分 100 分,按体能测试成绩的50%计入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下延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常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对因政审未通过而形成的人员缺额,由综合成绩下延人员替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在眉县人民法院机关或派出法庭(经开区法庭、汤峪法庭)工作。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眉县最低工资标准。
 
  3.社会保险。单位按照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承担部分保险,从个人工资中代扣缴纳。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1.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2.凡被录用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