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2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运用计算机办公的基本技能。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和其他不宜担任该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于2022年7月5日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1306室、1311室(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西府宾馆大门西侧)。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岗位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现场审核后各类原件资料退回,复印件留档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中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方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笔试加分之和,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上午9时。
笔试地点:准考证于开考前3天在太白县民政局领取。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15日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截至笔试之日在城镇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报考现所在县(区)社区岗位的,工作满1年以上者加5分、3年以上加10分。在本县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养老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工作满1年以上者加5分、3年以上加10分。(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交县民政局审核,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笔试加分审核时间:7月31日-8月2日。
笔试加分人员公示时间:8月3日-8月9日。
2.面试内容及方式: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布。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太白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相应岗位所在社区工作。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属乡镇负责,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县民政局说明相关情况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职能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
1.政策咨询:0917-4951943
2.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太白县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
附件:2022年太白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