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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略阳县2023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选调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3:56:44

略阳县2023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决定为中共略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等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11名,事业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详见《略阳县2023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和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仅可报考中共略阳县委党校公开选调职位,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公开选调范围。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符合《略阳县2023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8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限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事业人员限九级职员及以下。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eyang.gov.cn)或略阳党建网(sxlydj.gov.cn),认真阅读公告及职位表,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上述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略阳县2023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

3.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2月15日-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地点: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在略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报名,联系电话:0916-482914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略阳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916-4821917。

5.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略阳县2023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限中共党员的职位需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及小2寸个人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存在蓄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报考人员达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参加笔试,但成绩应不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水平、省市县情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并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对外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理性思维、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

(三)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及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如果选调岗位只有1人,也可进入考察,但面试成绩应高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综合成绩不作为拟选调依据,可作为参考。

由略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实施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在全面考察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基础上,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中严格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选调对象,人员名单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示期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选调试用期3个月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略阳县委组织部、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及时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考察等环节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由略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略阳县纪委监委进行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略阳县委组织部举报。

3.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需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统一安排,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本次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略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916-4829143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916-4821917

监督电话:略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916-4828628

略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916-4832371

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略阳县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表20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