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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遴选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4:31:49

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汉中市南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内调动管理办法》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为政府序列区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补充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名额 
    区级部门8个事业单位共遴选13个岗位19名工作人员,具体的遴选单位、岗位详见《2023年汉中市南郑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服务期满(服务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且目前在编在岗(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周岁以内(即1982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2023年汉中市南郑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5、在我区三个山区镇(福成、碑坝、黎坪)工作满1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如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加2分。 
    6、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回避规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基层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zhe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3年汉中市南郑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盖章后,方为有效。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股(三楼) 
    (4)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23年汉中市南郑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⑤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依据报考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调动手续前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 
    (四)确定考试方式 
    根据各遴选岗位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遴选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1:3至1:5比例之间的,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笔试及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1、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核发《准考证》时确定。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排序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 
    (六)面试及考察 
    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45%计算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拟遴选人数1: 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面试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排前。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奖惩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按百分制对考察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人社局。 
    (八)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45%+考察成绩占1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拟遴选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以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拟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报请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对报名登记表填写事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2.各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加强社会宣传,强化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