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聘用的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和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即毕业证和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研究生目录为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需明确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3年11月17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录(聘)到汉中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8:30—12月1日17:30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有意报考人员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每名报考者可同时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多个岗位,但同县区内岗位不可多岗报考。如后期因专业测试或面试时间冲突,无法同时参加考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后自行与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联系,及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发送或送达至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传至报考岗位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岗位代码+姓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
(2)线下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直岗位报名材料送至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县区岗位报名材料送至各县区人社局。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4.报名提供材料
⑴《报名表》;
⑵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承诺书;
⑷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⑸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⑹岗位其他证件材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等证明(复印件留存);
⑺个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专业测试
报名结束后,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县区人社局自行决定,对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四)面试
市直综合类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直教育、医疗卫生岗位和县区岗位面试工作由市直教育、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区人社局组织开展。
市直岗位面试公告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各县区岗位面试公告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县区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材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织单位将拟聘用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市直岗位公示由面试组织单位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县区岗位公示由各县区人社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空缺岗位调剂
空缺岗位调剂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决定。如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在招聘公示结束后实施。参加调剂的人员为参加本次招聘面试且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并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调剂。调剂方案由面试组织单位报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调剂及后续体检、考察、公示工作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开展。
(九)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公示组织单位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结果备案。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往届毕业生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发放的三方协议书,待取得岗位所需证件资格终审合格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市直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市直招聘单位及区县人社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初审阶段有关事项,具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联系方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市人社局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916—262860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