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发展学院之一。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20年、2021年,学院相继获批“音乐学”和“舞蹈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22年,学院音乐学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第二级认证。
2023年,学院拟常规补充(引进)教学科研人员8名,引进高层级人才数量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5)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三、2023年人员补充计划
四、招聘程序
按照学校安排,2023年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在“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内完成,应聘人员需在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招聘系统地址为: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操作说明见:http://rsc.snnu.edu.cn/info/1036/4719.htm。系统填写完成后,同时将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yyxy@snnu.edu.cn,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及应聘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五、提供材料要求
1.请提交个人简历。
2.附件材料:
请将以下附件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1)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
(3)获奖证书;
(4)项目批件;
(5)职称相关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强
办公电话:029-85310512
邮箱:yyxy@s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