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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戏曲研究院招聘戏曲专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4:31:43

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戏曲专业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戏曲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4日至200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戏曲专业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hhlyt.shaanxi.gov.cn)、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网(www.sxqq.net)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29-87863414。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08:00至8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戏曲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个人简历、业绩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xqyjy3414@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如:戏曲演员1+01+张三)。

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及资料不充分者接到通知后可补充一次。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2日09:00-12:00、14:00-17:00。

4.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133号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剧场大厅。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业绩支撑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并核发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人社厅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满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09:00至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戏曲研究院网站公布。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戏曲演员进行形体、唱念、视唱练耳、折子戏片段考核。戏曲演奏员进行现场自选曲目演奏、试奏、视唱练耳考核。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笔试和综合面试权重分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专业知识)÷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戏曲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自主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笔试和综合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及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附件1: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戏曲专业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公开招聘戏曲专业人员报名表.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