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3年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列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现有教职工37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万余人,来华留学生1700余人。
长安大学医院隶属于长安大学,目前分设南校区一级综合医院和北校区门诊部,总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医院立足服务师生,是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现有职工96名,其中,高级职称22名,中级职称24名。设有5个行政职能科室,10余个临床科室,是陕西高校规模较大的一所一级综合性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5名,全职在校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学校计划招聘校医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5名,需求专业:临床医学(眼科、耳鼻喉科、妇科、内科、外科、皮肤科、精神卫生专业、放射影像学专业等)。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室医疗工作。
2.参加门诊、出诊、体检、值班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3.能服从两校区工作岗位安排,完成学校和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熟悉医疗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善于学习,开拓进取。
4.具有招聘岗位需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专业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9.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聘用方式
按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管理和聘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zp.chd.edu.cn/),申报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完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招聘。
2.初审推荐
校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确定初审通过推荐参加考察人员。
3.综合评价考察
校内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素质能力考察等。面试考察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
4.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素质能力考察结果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聘用报到
入职报到前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人事档案转寄证明,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方式
人事处:贺老师、李老师 029-61105185 rsczp@chd.edu.cn
校医院:穆老师 029-82334650 muzhe@chd.edu.cn
王老师 029-82334653 xyybgs@chd.edu.cn
长安大学人事处
长安大学医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