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及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商洛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计划
(一)实施范围。商洛七县区均为国家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区,主要以补充偏远农村乡镇以下小学、教学点教师为主。
(二)招聘计划。2024年全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300名。其中:商州区10名、洛南县40名、丹凤县40名、商南县40名、山阳县60名、镇安县60名、柞水县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少量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5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校任教。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县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商洛市特岗招聘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3日9:00至6月28日18:00(其中:6月28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各县区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各县区特岗办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上统一命题,市级相关部门承担笔试考务及相关工作。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达不到1:1的,岗位空余计划调整到本县区特岗计划招聘竞争比例高的岗位(体音美及科学岗位空余计划优先在体音美及科学岗位内调整),所有调整计划在笔试前予以公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笔试成绩由市特岗办发布查询公告,考生可登录“陕西特岗系统”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向市特岗办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各县区特岗办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陕西特岗系统和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通知。面试由各县区特岗办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各县区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县区特岗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由各县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区特岗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4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8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区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区可视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8日前完成;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首次补录未完成县区,可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艰苦偏远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特岗教师招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3日前完成。8月23日前,各县区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合同并报送市特岗办(市教育局)。
(七)集中培训。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具体各县区自行安排,但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八)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县区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四、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特岗教师3年聘任(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体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并上报省特岗办,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五、有关说明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商洛市及各县区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商洛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