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镇安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书记员2名,镇安县人民法院1名、青铜中心人民法庭1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办案及其他审判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工作地点
镇安县人民法院、青铜中心人民法庭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年龄须满18周岁,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01月01日-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五)镇安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位于镇安县;
(六)工作认真细致,严谨踏实,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有法学教育背景、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凡是被录用的,须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三)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应聘镇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者前往法院政治部进行报名,应聘青铜中心人民法庭书记员者在青铜法庭进行报名。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到法院六楼政治部或青铜法庭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联系方式:
镇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914-5336770
青铜中心人民法庭 18192555566
七、录用及待遇情况
(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月工资2000元。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正式聘用后,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和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