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商洛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经镇安县人民政府同意,由镇安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录辅警50名(其中:公安局机关20名,交管大队3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镇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10名;
(二)镇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3名;
(三)镇安县公安局监管大队行政拘留所:7名;
(四)镇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30名。其中:城区中队10名、永乐中队5名(含渔洞峡检查站)、青铜中队3名、黄家湾中队3名、米粮中队3名、西口中队3名、木王中队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前科;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
(五)学历及其他要求:男性,年龄18周岁—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镇安户籍。警官学院、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7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二)报名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月亮湾政法小区镇安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715室);
(三)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和网络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技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地点:镇安县公安局14楼会议室,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法律知识等,满分100分。
(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满分100分,时间待定。
(三)面试。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2×60%+面试成绩×40%。
五、资格复审及体检调剂
(一)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审查报名资格条件、思想品德、违法违纪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镇安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费用标准按照体检医院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依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形成岗位空缺,依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调剂。本次招聘岗位如有空缺或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调剂一次。
六、聘用
(一)拟聘用公示。体检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合同签订。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县公安局按《镇安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五个配套细则》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待遇
执行公安辅警层级工资待遇,交纳“五险一金”(养老统筹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配发服装等相关装备。
监督电话:镇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5324035
咨询电话:镇安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5338334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39196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