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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渭南高新区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09:23:39
  渭南高新区2024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紧缺学科专业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渭南高新区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
 
  二、选调岗位与名额
 
  选调一批中小学紧缺学科专任教师。详情见《渭南高新区2024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佳。
 
  2.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持有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渭南高新区2024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
 
  3.一般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985、211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获取时间均截止2024年7月31日)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必须为渭南高新区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不符合招聘、选调条件的主要情形: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处于党、政纪处分期内的;曾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违反师德师纪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紧缺学科专业教师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档案审查、调动和分配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8月1日在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aoxinqu.weinan.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报名时间:8月8 日—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渭南高新区时代广场东路(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渭南高新区2024年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2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事业单位招录(聘用)手续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工资表(含转正定级表),无法提供原件者,须提供盖有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者需携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授予该荣誉的文件,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需携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
 
  除报名表外,其余资料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审验,复印件存留,存留资料均不返还。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讲授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有违法记录和影响选调的情况,将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渭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补录。
 
  (六)档案审查。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拟选调人员档案审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和选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如在公示期满后180个自然日内不能办结个人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七)调动。档案审查合格的,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与教育文体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借调申请,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分配。由教育文体局依据区内各校学科设置及教师配置情况,分配选调教师到岗。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的相关工作信息均以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aoxinqu.weinan.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选调工作,统一在渭南高新区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高新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13-2112109
 
 
 
  渭南高新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