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所聘岗位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基本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具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三、招聘程序
(一)2024年9月2日起在人事处、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newhrzp.xaut.edu.cn/),注册后进行报名。在报名期间可以更改应聘信息,报名结束后应聘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8:00至2024年9月22日18点
3.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附件材料:(1)个人简历;(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等;(3)工作经历证明;(4)相关技能、资格证书;(5)其他获奖、参赛证书或能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9月底)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由相关专家进行联合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综合考察: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综合考察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人选。
试讲:应聘者准备自身专业方向的授课内容,时间15分钟,内容自定。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者专业方向出具相关测试题目,应聘者需展现出个人专业能力,时间10-30分钟。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资格复审
1.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环节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另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由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系统上传的附件(纸质版)、原单位或社区开具的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的鉴定材料。
(六)学校审查审批
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
(七)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学校人事处与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报到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一周内来校签订拟聘协议,并按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我校博士师资引进条件的,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按照人事代理进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考察纳入到招聘测试的全过程,对发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三)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29-61123631、82312317
(二)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联系电话:029-82066428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