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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西安市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09:19:30
  西安市国家保密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年9月23日至2006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招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 2024 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 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报名地点:西安市凤城九路469号院内(详见二维码)。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考核
 
  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也可增加笔试。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
 
  (二)聘用。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 号),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八、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只公布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1917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附件下载
 
 
 
 
  西安市国家保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