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大力加强陕西省优秀文学人才队伍建设,经批准,现就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编制空缺和人才引进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文学创作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获得国家级文学大奖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20年以上文学创作经历,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不少于300万字的文学作品(不包含文学评论、文学研究),且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著作不少于10部,在全国具有较高认可度和知名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小说创作成果突出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进行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预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有本人签名的《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报名表》;(3)职称证书;(4)参加应聘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5)其它能证明本人创作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zxgkzp@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08:00至2022年12月16日18:00。
(三)资格复审
资格预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为陈述和答题两部分,其中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答题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省作协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公示期满后,将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而发送相关资料的,省作协将按照无效报名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过相关应聘事宜。
(四)本次面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应聘人员严格落实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关注相关动态并自觉予以配合。
咨询电话:029-87437035
咨询时间:0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83号省作协办公室
附件1: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
附件2: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报名表.doc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22年12月12日
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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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岗位 |
招聘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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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作家协会 |
陕西文学院 |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
作家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获得国家级文学大奖;2.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3.具有20年以上文学创作经历。 |
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
备注:国家级文学大奖是指: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