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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西安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0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15:37:44

西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建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推动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西安市社区治理与为民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为区县、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000名(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18至40周岁(即1982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二)放宽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1.退役军人。
2.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
3.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
4.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报考区县、开发区的职能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按照陕西省《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聘期内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执行。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
2.发布渠道: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安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平台。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
http://120.77.19.31:8005/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岗位报名。不接受邮递、面呈简历等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2023年9月15日18:0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笔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③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与放宽条件相关资料,退役证件、相关证书、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扫描件。
⑤设置专业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审核。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1日12:00至2023年9月16日12:00。
5.缴费时间:2023年9月11日12:00至2023年9月16日24:00。
6.应聘人员报名后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状态。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参照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50元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3:1的,将对招聘岗位人数予以核减。
(四)准考证打印
1.时间:另行通知
2.网址:
http://120.77.19.31:8005/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区县、开发区组织、民政部门及西安人才集团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与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的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需随时关注并登录http://120.77.19.31:8005/查询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区县、开发区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3的,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3.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4),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到西安人才集团路演大厅(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301号西安城发中心6楼)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退役士兵在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xa.gov.cn/)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西安人才集团组织实施,区县、开发区组织、民政部门配合,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下载打印《2023年西安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由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若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国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打印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打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放宽条件相关资料,退役证件、相关证书、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区县、开发区组织、民政部门及西安人才集团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后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九)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相关区县、开发区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察工作由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能力等情况。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须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慎重选择岗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进入笔试环节的,其成绩按无效处理。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西安市社区工作者。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有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编印考试教材等行为,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29—86786742    029—86780580  
网上操作技术咨询:4008228076
退役军人政策咨询:029—8170916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附件:
 
1.区县、开发区招聘数量分配表
图片
 
2.社区两委“在职”证明
 
3.社区工作经历证明
 
4.西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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