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选优配强工作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岗位
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待录取后由县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二、报名资格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报考人员范围: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工作人员(教育、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干部身份;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民政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党政纪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民政局提出公开选调方案,与县人社局充分协商后,制定公告,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申请
拟参加选调人员在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永寿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携带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2份,粘贴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由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测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民政有关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总分为100分,其中政策理论知识和民政有关业务知识占50分,公文写作占50分。考题由县民政局和人社局协商,制卷阅卷。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具体由县人社局商县民政局按照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6:4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按照考察人选和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进入考察的末位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列入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县民政局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初步名单,经县民政局领导会议研究,报县人社局核准。
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共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六)人选公示
拟定的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使用考核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参与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存在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需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统一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人员当天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进入考场。近7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永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行程码”绿码的人员,须出具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进入考试考点。
六、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选调;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结果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办理调动手续后,发现不合格的选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
3.咨询电话:029-37663269
附件:永寿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