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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汉中市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0:19:20
  略阳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和数量
 
  2024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公开选调范围。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限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八级职员及以下;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23日,职位表中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2.现任职务职级、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4.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
 
  5.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6.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四、选调程序
 
  1.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略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eyang.gov.cn)、略阳党建网(http://sxlydj.gov.cn)查询选调职位信息,具体见《略阳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选调机关负责解释。
 
  2.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公务员在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报名(略阳县政府院内县委组织部205室),联系电话:0916-482930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报名(县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8室),联系电话:0916-4821917。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①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略阳县2024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具体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复印件);
 
  ④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2024年6月27日至28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计划。对只有1名计划的职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2:1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的,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予以公告。
 
  对于因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须凭证,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6.笔试
 
  ①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②时间地点。笔试时间、考点地址在准考证上明确,报名人员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应试。
 
  ③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公布。
 
  7.面试
 
  ①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举止仪表,满分100分。
 
  ②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2: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通过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公布。
 
  8.考察与体检
 
  ①考察。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与选调部门单位共同实施考察工作,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一般在考察结束后进行。
 
  9.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及职位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选调对象,人员名单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和略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示期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10.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选调试用期满(3个月)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开选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实施,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及时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略阳党建网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考察等环节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委进行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举报。
 
  3.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需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统一安排,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本次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略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0916-4829301  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0916-482191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916-4828628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916-4832371
 
 
  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