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2022年招聘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基层苹果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关于加强苹果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洛办字〔2018〕38号),经研究决定招聘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就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 位:临聘苹果专业技术人员
数 量:18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及年龄条件
洛川县户籍(落户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之日前);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农业技术、农作物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观光农业、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产品流通与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2年12月21日—12月27日)
在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洛川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12月29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另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二寸同底照片3张。
3、报名地点: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由于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资料前来报名。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考试及相关问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外地具有招聘考试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各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比例折算后为应聘者总成绩。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及折算后计算总成绩过程中,全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测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基础知识占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尾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其他情况说明
当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1:3比例时,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后依据总成绩排序,按照1:1比列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成员单位参与,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对发现的假学历、假证件、假资料,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招聘。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洛川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文件,县苹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各镇(街道办)苹果技术人员现状安排至苹果技术服务单位工作,工作前由县苹果局组织开展岗前业务培训。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新聘人员聘期三年(含岗前培训),聘期内由县苹果局负责管理人事及工资手续,指导开展业务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各镇(街道办)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聘期内允许聘用人员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县人社局、苹果局根据聘期内工作业绩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二)待遇:聘用人员待遇由县财政统一拨付。聘期内按学历确定工资待遇,大专2000元/月,本科23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2600元/月,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并缴纳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聘者,享受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及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考生需提前向县人社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故意隐瞒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将在洛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洛川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对于在招聘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