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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市洛川县委组织部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12:19:28

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现就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洛川县组织信息管理中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洛川县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政治面貌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组织工作,善学习、能吃苦、乐奉献,事业心责任感强;

(3)年龄32周岁以下(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参加选聘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选聘公告在“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县政府公开栏、县政府信息网发布。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3.报名地点 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调配股(县行政中心1034室)

4.推荐审核。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推荐表》,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在报名时递交。

5.公开选聘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三份),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

⑤初次进入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公务员招录文件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不进行四舍五入。选聘计划内,末尾成绩出现并列的,对成绩并列人员增加一次笔试。笔试结束后,在“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县政府公开栏、县政府信息网公布成绩。

笔试时间、考点地址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本次公开选聘实行选聘计划等额考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人数小于等于选聘计划时,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不低于60分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实绩、纪律作风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参加选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参加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县政府公开栏、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

所有参与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公开选聘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1-3931034

2.报考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洛川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

2023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