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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14:58:39

甘泉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公告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要求,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0〕15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稳的原则。
 
二、招聘安置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7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1.2013年入伍,2022年退伍,按照《甘泉县鼓励本县高等院校毕业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的若干政策规定》(甘办发〔2012〕22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2017年、2018年入伍,2022年退伍,按照《甘泉县鼓励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的政策规定》(甘办发〔2017〕49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6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甘泉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甘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ganquan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8时至30日17时
 
报名地点: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5室
 
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等(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保存单。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1.笔试: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由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表现,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出现多名应聘人员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情形,一律按照该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其余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所有报考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次招聘剩余空缺招聘岗位里自主选择应聘岗位。招聘岗位一经确定或选定,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不允许重复进行二次选择。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考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在甘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印发招聘结果、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人员的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将在甘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逾期未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属单位组织,由本人出具情况说明,招聘领导小组以后将不再设置特定岗位予以解决。
 
六、工作要求
 
1.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4.联系电话:0911-4222013
 
 
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