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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榆林市横山区招聘文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09:20:37
  2024年横山区公开招聘文艺人才公告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横山区文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文艺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陕北民歌歌手3名;戏曲演员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榆林市横山区户籍或生源,且于发布公告之日(含)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并具有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毕业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2.曾在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服役期限未满退出现役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审查、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下一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直接登录(http://hsqzp202404.campustest.cn/)(打印准考证入口)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图片小于30KB,仅支持JPG、JPEG格式)。考生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至8月9日12时
 
  资格初审:2024年8月7日8时至8月9日14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0日8时至8月11日8时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步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30%+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陕北民歌歌手岗位主要测评要素为陕北民歌表演等;戏曲演员岗位主要测评要素为基本功展示、秦腔戏曲表演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届时登录(http://hsqzp202404.campustest.cn/)查询本人成绩。
 
  4.面试:面试公告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szf.gov.cn/)另行公布。
 
  5.确定复审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实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榆林市横山区怀远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