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优化县委办、县委组织部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干部选调进来。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共8个。县委信息综合室2名、县党群机关工作绩效评估监测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2名、县党建服务中心1名、县牛玉琴党性教育基地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正式干部。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5.服务年限已满(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纪违法行为;
8.具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与报考单位有关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16日18:00前。
报名地点:靖边县委组织部308室。
具体要求:参加选调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县委组织部领取《靖边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因疫情影响,参加选调人员考试前不得离靖。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工作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③报考人员年度考核文件;④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三支一扶”及振兴计划需提供省市县文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审查合格)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对该选调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稿写作水平、理论政策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当开考比例达到1:3时,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可依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人岗相识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和干部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核实“五关材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形成考察材料。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选调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试用期半年,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试中涉及的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5.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靖边县委组织部
2022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