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就业优先战略和省市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促进我市社会公共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方式为神木市社会秩序维护中心招聘公共服务辅助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基本素养;
3.神木市户籍,落户手续于2023年12月24日(含)之前办结;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至2005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须在学信网备案,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6.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2023年神木市公共服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高等学校学生;
2.曾被开除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于报名起始之日5日前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网址/)和神木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0日8:00至12月31日18:00。
报名网站:神木新闻网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与公告要求相符,确保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照片、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30日8:00至12月31日24:00
报考者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最低为1:2,若未达到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1月2日在神木新闻网公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5日8:00至1月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形式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预计于一周内公布,报考者可登录神木新闻网查询。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复审或复审不合格形成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间、地点及体能测试项目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性计算生成。
(六)体检
各岗位考生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失信集资、非法阻工、缠访闹访、抢修抢建等行为,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一)所聘人员参照神木市现有公共服务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属临时用工。
(二)所聘人员均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管理费标准为30元/人·月),聘用期暂定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岗位补贴暂定为2860元/人·月,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由神木市财政全额预算,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发代缴。
(四)为了保持人员队伍稳定,所聘人员5年内不得跨系统借调或调动。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笔试后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8332861
2023年神木市公共服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