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潞州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按照长治市“千名硕博引才计划”的方案要求和潞州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专项为潞州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名额
名额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3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现在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新考录(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在规定服务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弄虚作假,伪造、编造有关报名材料、证件、信息的;
(6)在学校和社会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
(1)报名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长治市潞州区专项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报名,审核资料,不收取报名费。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审查结束后,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4)报名人员需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5)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7)报名地点:长治市潞州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延安中路61号,原郊区政府),南一楼会议室
2.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选拔
(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等于拟引进人数的,直接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在1-5倍(包含5倍)之间的,全部进行面试,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并列的,由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结果为最终结果。
(3)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大于5倍的,先进行笔试,按拟引进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有2年以上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及工资材料;在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岗位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均可直接参加面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同笔试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共同参加面试。笔试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作为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总成绩的核算。
①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知识》,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按电脑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结果为最终结果。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体检
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依照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主要采取走访了解、谈话了解、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
6.公示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对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引进人员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引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本次引才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本次引才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为方便应聘人员对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的咨询和社会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特公布报名考务、监督电话。
未尽事宜由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后进行公告,公告后实施。
监督电话:0355-12380
报名考务:0355-2239858
特别提示:
1.本次引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专项引才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专项引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均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多注意网上公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