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分岗位限阳高县户籍(或生源地为阳高县)、大同市户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另岗位要求为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七)报考岗位要求为:阳高县户籍(或生源地为阳高县)、大同市户籍的,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因上学原因未迁回阳高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关于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要求。
说明:《岗位表》“备注”列中“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附加说明的,按照附加说明执行,即:该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取消,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岗位表》“备注”列中仅标注“应届毕业生岗位”未附加说明的,该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取消岗位,该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改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如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指定时间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yg.gov.cn)及省人社厅官网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类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办事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4年7月13日至7月16日,每天上午9:00左右在报名平台“通知公告专栏”中公布1次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16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16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18日15:00至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5:00至18:00。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改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2日11:30前到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联系(0352-7930260)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9:00-11:00
笔试科目:
(1)一般性岗位(岗位代码001-076、087、F088):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考试总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2)医技类岗位(岗位代码077-Y084、089-Y096、099-Y100):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和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为2个科目,考试总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两科各占50%,各科成绩相加计算最终笔试成绩。
(3)护理类岗位(岗位代码085、Y086、097、Y098):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和护理基础知识。内容为2个科目,考试总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两科各占50%,各科成绩相加计算最终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一周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依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提供)、报考岗位限阳高县户籍的因上学原因未迁回阳高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入党时间。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乡镇卫生院和公立医院招聘岗位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人员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名,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面试完毕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拟聘人选归口报县委组织或县人社部门批复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大学生到村工作专门岗位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大学生到村工作专门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聘考试,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向县外流动,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2-6653298
技术咨询:0352-7930260
监督电话:0352-662331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阳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