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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市灵丘县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考试公告(122名)

发布时间:2021-12-23 14:22:37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2月2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类型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要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倾斜政策。

  (二)岗位类型

  为了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增人计划,招聘岗位分“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和“一般岗位”三种类型设置。“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占招聘岗位计划总量的6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占招聘岗位计划总量的40%,“一般岗位”在“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情况下由原招聘岗位计划按比例核减划转而产生。“专门职位”被核减出的岗位计划对应划转为一般岗位招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灵丘县2021年党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四)不得报考聘用的主要情形

  1、在校生(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因受岗位设置类型及岗位比例的限制,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2年1月4日9:00至1月6日17:00.

  2、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扫描相关证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上传(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其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5、缴费

  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通过资格初审后的1天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考试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后下载打印《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6、岗位计划名额的划转

  第一阶段报名完毕,要分别对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按照医疗技术岗位和非医疗技术岗位开考比例的不同要求,对“两个专门职位”的岗位计划名额进行核减并划转。具体按照如下方法办理:

  (1)非医疗技术岗位招聘计划的划转

  对报名人数不达拟招聘名额3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的招聘计划名额按比例进行核减。使之达到开考比例。例如:某岗位原招聘计划名额为4名,报名人数为9到11人,则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为3名;报名人数为6到8人,则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为2名;如报名人数为3到5人,则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为1名;如报名人数为1到2人或无人报名,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以此类推。取消和核减的岗位计划名额对应划转为一般岗位进行招聘。

  (2)医疗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计划的划转

  如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的报名人数大于等于岗位计划数,则按原计划招聘;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1:1的比例预留招聘名额,剩余名额对应划转为一般岗位进行招聘。

  (3)“两个专门职位”对应划转的岗位名额之和为一般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的划转情况经核准后即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划转后再出现的符合“专门职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般岗位。

  (4)报考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知后,可于第二阶段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第二阶段:一般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三天(从招聘计划划转公告发布的次日9:00开始顺延到第三天的17:00结束)

  2、报名程序、方式:同第一阶段(因不达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计划的核定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非医疗技术类一般岗位的招聘计划按规定比例进行核减,使之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医疗技术类一般岗位的招聘名额不再按比例核减。各岗位招聘名额以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重新核定结果为准。招聘名额的核定结果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考试费退还和减免程序

  因不达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可凭贫困户手册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1月12日12:00前到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确认手续。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按要求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等试前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限时120分钟。

  1、笔试时间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的要求设置,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幼教和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侧重于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内容类别详见《灵丘县2021年党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的确定

  依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应聘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某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复审;如果出现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合格人数不达该岗位拟招聘名额3倍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如果递补对象不足,则按实有人员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工作要求:把防疫工作置于首位,复审对象入场时须规范佩戴防护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绿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4、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登记表》;

  (2)国家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学校是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户籍外迁的由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销户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专业不具体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6)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的提供行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7)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职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除上述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须下载打印附件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个人所填内容须打印)并经相应的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教育部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7、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本次招聘考试的面试分两种形式进行。

  1、形式分类:幼儿教师岗位采用模拟现场教学的形式面试,统一使用考务办配备的现行教材,备课限时60分钟,讲课限时20分钟;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面试内容为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每位考生口头回答2-3个问题,限时8分钟。

  2、成绩公布:考生面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面试人数不达比例,综合成绩不足60分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工作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一次性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被考察对象填写《灵丘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的个人基本信息,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放弃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及排名、拟聘岗位等信息。

  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反映问题即时难以查清的人员暂缓聘用,待事情落实清楚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安排上岗,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岗位中有最低服务期规定的,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一)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规定

  1、2021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3、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置的招聘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必须是在灵丘县从事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年龄要求规定

  年龄18-30周岁为:1991年12月1日(含)至2003年12月1日(不含)之间出生的;18-35周岁为:1986年12月1日(含)至2003年12月1日(不含)之间出生的。

  (四)户籍要求的规定

  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原户籍为所要求户籍地。

  (五)相关截止时间的规定

  本公告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的,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六)专业要求标准

  报考专业类别参照《2021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七)开考比例的规定

  1、本次公开招聘原则上各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含)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的规定,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八)考试方式、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合格分数线的设定:

  (1)各招聘岗位面试参试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的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非医疗技术岗位,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不足或面试时部分考生弃考、缺考,致使面试参试人数不足3倍,没有形成有力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以上;

  (3)公立医院各医疗技术岗位,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3倍、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不足或面试时部分考生弃考、缺考,致使面试参试人数不足3倍,综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以上。

  (九)其它规定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登记表》,保证报名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报名登记表指定地点签字承诺。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身份证、准考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3、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灵丘县2021年党政事业

  单位联合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要避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或与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当地人员接触。入场考试时须提供本人绿色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不提供者不得入场参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要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通知不到后果自负。

  六、本公告由县2021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352--85201910352--8557305

  网报技术电话:0352—7930260

  监督电话:0352—85223800352—8522031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灵丘县2021年党政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登记表.xls

  附件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