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报考者户籍为该地户籍或曾为该地户籍。退役士兵的兵源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四)报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另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专业指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一致;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名额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自动转入相同招聘部门相同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招聘。不能自动转入的进行补报名,补报名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九)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具体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 —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天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ttz.gov.cn/)及省人社厅官网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在天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办事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入口。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6 月 25日9:00至 6月29 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时还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扫描件,以PDF格式,按“姓名+报考岗位+证书名称”命名,发送至309791854@qq.com邮箱进行审核。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24: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6月29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9日17:00至6月29日24: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须达到3:1的比例,不达该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2023年7月3日9:00--11: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日9:00---12: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补报岗位
补报岗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3日17:00。补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3日20:00。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3日24:00。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2023年7月4日17:00前到天镇县人社局311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5:3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技术咨询0352-7930260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下午15:00-17:0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60%计入综合成绩。
(1)一般性岗位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2)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和医学基础知识;
(3)教师岗位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天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除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外,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的户口薄页面(属曾为该地户籍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迁出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3)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在天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一般性岗位和医学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教师岗位面试(讲课)采取按照现场抽取课题面对评委模拟现场教学的形式进行。结合所报学科,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实际教学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在天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公告发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0352-6829113(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 0352-7930260(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本公告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请提前准备。
附件:1.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