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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4:07:25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山西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妇儿专科医院。始建于1917年,是晋北地区建院最早的医院。目前,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妇、产、儿等专业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华北地区一流的现代化大型专科医院。医院规模宏大,设计理念体现妇儿特点,环境优雅、设施完善,为全市及晋、冀、内蒙古周边地区的妇女儿童就诊提供温馨舒适的医疗环境。医院占地208亩,总建筑面积达12.1万平方米,包括三座十层的妇、产、儿科住院楼和四座四层的门诊楼、医技楼、科研楼、行政楼。医院编制床位850张,全院职工1500人,拥有博士生2名,硕士生108名,,重点学科带头人20多名。全院省、市级重点专科16个。医院全年门诊量61万余人次,住院病人超过4万人次,年分娩婴儿1.2万名,住院手术例数1.2万余台。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实施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医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全年开放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就博士研究生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政治把关;

(二)瞄准需求、精准引进;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开、公平、择优。

二、引进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医院自主面谈方式择优引进。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除有明确要求外,以上9类情形不能报考。此公告发布常年有效。

条件及待遇

单位类型

引进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

专业要求

引进方式

备注

差额事业

10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海外博士要求QS排名前200名

40周岁以下

医院开设的临床医技科室所需医学类专业

面试

医院待遇面谈。同时享受大同市人才引进政策。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医院官网发布事业编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信息发布渠道: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2.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

3.报名邮箱:dtsyyyrsk@163.com邮件格式: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按顺序上传。

4.现场确认:经资格初审符合医院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由人事科负责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1)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博士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已取得的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国外毕业生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毕业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5)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应的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引进办法

面谈(答辩)和现场确认同步进行。面谈(答辩)总分100分,面谈(答辩)合格的最低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淘汰。医院根据面谈(答辩)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考察、体检

1.拟录用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心理测评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信息或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合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按面谈(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通过的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谈(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及手续办理

1.考察、体检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在大同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医院将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录用后1个月内无故未按时报到的,或6个月内未交回相关档案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无故不到岗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引进人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引进纪律

引才工作将在大同市委组织部、大同市人社局和大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检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引才过程中,如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医院地址

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336号

七、相关提示

(一)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报名专业需求及报名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人事科张老师0352-6249066。

(三)引进事业编博士研究生服务期8年,违约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