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储备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统一开发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募,统一服务管理”的方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进行储备,随后根据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数量及用人单位需求合理进行公益性岗位双向安置。
二、储备对象及条件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国家和本省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失业人员;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国家和本省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高等学校毕业
(五)国家政策规定要求安置的其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严重失信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四)安置期满已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五)处于就业见习岗位的高校毕业生;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 (县政府一楼111室)。
四、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最后一次失业单位)和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交低保证原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就业创业证、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补充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江川 李艳
联系方式:0356-6208311
六、待遇及管理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安置期限可延长至退休;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协议。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科学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做到人岗适配;严格考勤考核制度,按要求上报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