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高平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博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及办法
引进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名额限制,经考核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直接聘用到我市事业单位。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得报考;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9:00至2023年7月21日18: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表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要按照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方可报考。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时间:2023年7月15日9:00至7月22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7月2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7月21日18:0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①本人档案。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④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介绍信。
⑤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信息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博士研究生名单,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填写《高平市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审批表》(一式四份),与引进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最低服务期五年。
引进博士研究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平市人社局:0356—5259929
监督电话:中共高平市委组织部:0356—5222830
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平市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高平市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