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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1:06:27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小学、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市属高校。学校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和成立于1985年的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2010年3月,学校在全省16所中幼师学校中率先独立升格,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为师范专科学校,实现了跨越发展。建校70余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爱满天下”的校训,始终秉承“向真、崇和、致远”的校风,崇尚“严谨、博雅、垂范”的教风和“乐学、善思、践行”的学风,为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占地261亩,建有校内实训基地232个,拥有实验楼、艺术楼、体育馆、培训中心、多媒体电子教室、电视演播厅、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和语音室等多个场馆,完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和实训需要。为传承和弘扬地方优秀文化,校内还设有晋中文物陈列馆、皇甫束玉文化教育艺术馆、郭齐文诗书画艺术馆、漆艺大师工作室、陶艺大师工作室等馆室,花园式的优美校园环境和完备的设施设备均居全省一流。
 
  目前,全校教职工558人,专任教师381人,拥有教授3人,副教授114人,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243人,三晋英才1名。学校教职工获得国家级荣誉60人次,省级荣誉125人次,市级荣誉60人次。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师资队伍,为学生的成长、成人、成才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书法教育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校”;荣获晋中市“文明和谐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四星级党组织”等多项荣誉。
 
  学校现面向社会诚聘部分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按照“按需设岗、分类引进、严格程序、合约管理”的工作方法,采用全职引进的方式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提交《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由学校组织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引进手续。
 
  学校对海内外博士、科研业绩突出博士、优势特色科研领域、重点科研团队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招满即止”的办法研究确定。
 
  三、引进对象的资格与条件
 
  (一)引进对象资格
 
  引进高层次人才,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及(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引进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现已在晋中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职的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引进岗位和待遇
 
  (一)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为事业编专技岗位,引进计划3人。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见《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
 
  2.符合山西省、晋中市引进人才奖励条件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山西省、晋中市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与待遇。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xjz.gov.cn/)、晋中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jz.gov.cn/)和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sxjzsf.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专用邮箱:jzgsrsc@163.com。
 
  3.应聘人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
 
  4.提交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和博士研究生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获得情况等);
 
  (2)《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3)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5)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及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成绩单扫描件;已就业人员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要求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
 
  学校本着成熟一个初审一个的原则,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毕业学校、科研成果等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
 
  学校组建由科研部门和相关教学单位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科研和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及所取得的业绩。综合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及综合考核成绩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发布公告。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通知体检医院,由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于体检当日,引导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接受考察者,视同放弃被引进资格。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现实表现等,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可作为重要参考。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引进人员所在单位实地考察。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申请的,可以按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由学校提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引进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晋中市人社局、晋中市教育局和学校纪委的监督。对公开引进人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
 
  此次公开引进人才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0354—3127015  (党政综合办)
 
  0354—3127795  (人事处)
 
  监督电话:0354—3127015  (党政综合办)
 
  0354—3127168  (校纪委)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