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山西 > 晋中

报名入口

山西晋中昔阳县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1 10:09:01

关于昔阳县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为昔阳县统计局等19个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为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具体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申请需求人数

备注

1

昔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

高校毕业生

2

昔阳县审计局

1

高校毕业生

3

昔阳县能源局

1

高校毕业生

4

昔阳县文旅局

1

高校毕业生

5

昔阳县行政审批局

3

高校毕业生

6

昔阳县财政局

1

高校毕业生

7

昔阳县宣传部

1

高校毕业生

8

昔阳县防疫中心

1

高校毕业生

9

昔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3

高校毕业生

10

昔阳县统计局

2

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动力调查

11

昔阳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

高校毕业生

12

昔阳县人社局

4

高校毕业生、其中零工市场工作3人

13

昔阳县乡村振兴局

2

高校毕业生

14

昔阳县东冶头镇就业工作站

1

高校毕业生

15

昔阳县孔氏乡就业工作站

1

高校毕业生

16

昔阳县三都乡就业工作站

2

高校毕业生

17

昔阳县皋落镇就业工作站

1

高校毕业生

18

昔阳县李家庄乡就业工作站

1

高校毕业生

19

好人促进会

3

4050

合计

 

32

 

二、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4050”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毕业五年之内(2019年以后含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靠借贷上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家庭月稳定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注: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二)“4050”人员。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时年龄为准,下同)。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

三、招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用程序

(一)认定。

从公告发布即日起,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下载附件《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昔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左侧零工市场。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3份,户口本首页及父亲页、父亲及母亲页、父亲及本人页各1份);

(3)《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1)一式4份;

(4)一寸红底彩照4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6)《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2)1份;

(7)靠借贷上学的大学生提供上学期间的借贷合同原件、复印件(一年即可)及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证明(附件3);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大学生需提供家庭成员近6个月工资流水(家庭成员无工作除外)及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证明(附件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享受低保相关印证资料。

(8)无农村承包土地证明一份(原件);

(9)社区(行政村)公示照片。

(三)面试。本次招用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用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6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昔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354-3806090

附件1:《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3:证明.docx

附件4: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村委会审核公示(模板).docx

昔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